通检之声 | 愿你被温柔以待,不做“沉默的羔羊”
你知道么,全球每3名女性中,就有1名遭受过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——大多是来自她们的伴侣。受到暴力的女性中,只有40%会向亲友吐露,只有4%会向警方求助,其余的大多数女性则由于种种原因不敢发声,也不知该如何发声,只能选择默默忍受……然而,受害人的隐忍沉默,往往会造成对施暴者的纵容,最终酿成各种令人心痛的惨剧。
疑心病丈夫长期家暴 妻子暴力反抗终入狱
王某某是一位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的女性,多疑的丈夫总怀疑她出轨,对她非打即骂,精神肉体遭受双重折磨,日子过得非常艰辛。一天,她再次遭受丈夫的言语侮辱,愤怒的丈夫猛扯她的头发,掐她的脖子。争执之间,她激愤、害怕之下抄起身边的水果刀扎向丈夫的腹部,造成重伤二级的后果。案件审判中,考虑到王某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,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两年。
面对暴力行为,王某某选择了以暴制暴这条两败俱伤的路。其实她本可以不这么决绝的,今年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式实施两年了,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时,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去自救自保。遭受的严重的家暴还可能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规定,如构成第234条故意伤害罪、第260条虐待罪犯罪行为。
家暴父母酿大祸 悔不当初仍判刑
惯常以为家庭暴力多发生于夫妻之间,但也不限于此,家长对孩子、孩子对父母的暴力事件也频频发生。金某某是一名瘾君子,吸毒后的第五天仍控制不了自己,产生父母、妻子欺负自己孩子的幻觉,就拿着菜刀先后将妻子和年迈的父母头、面部、手部砍伤,还让老父给自己下跪,言语叫嚣着“服不服”,最终他的行为造成三位至亲轻伤的严重后果。早在2016年,金某某就曾经殴打过自己的父母,家里人都说金某某本来是个孝顺的孩子,跟家人关系也很好,但是毒品毁了一切,金某某对此后悔不已,但大错已经铸成,他只能在铁窗里为自己的行为忏悔了。
家庭琐事引暴力 重伤岳母终离婚
引发家庭暴力的因素可能就是普通的家庭琐事,但瞬间就可能造成家庭破裂的严重后果。伍某某因为觉得岳母穿鞋、洗漱声音大,会吵醒睡觉的孩子,就大声斥责岳母,随手抄起正在看的书摔在了快60岁的岳母身上,还用拳头殴打岳母的头部、面部,用脚狠狠踢向岳母的腰部,导致老人腰椎骨折,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,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。
据一同居住的家人描述,伍某某平日里就脾气特别暴躁,喜欢摔摔打打骂骂咧咧,这次对岳母下重手,妻子跟她铁了心离婚,两人的女儿才1岁,本该美满的家庭因为暴力支离破碎让人唏嘘。
破除家暴误区 不做沉默羔羊
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对家暴的认知误区让很多人做了“沉默的羔羊”。
误区一:认为所有家庭成员都会经历,它只是家庭中临时的小吵小闹;一般争吵与家庭暴力性质不同,家庭暴力包含连续或者周期性身体的、性的、情感的、财产的虐待。这些在健康的伴侣关系中都不会发生。
误区二:认为家庭暴力是个人隐私;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,而是人权问题、社会问题、发展问题。以隐私为借口而拒绝介入家庭暴力的做法,纵容了暴力,加重了对受暴者的伤害。
误区三:认为大多数受暴者也有过错;施暴者用来职责受暴者的“过错”,往往是以不平等的性别规范界定的,例如不顺从、争执、没有服侍好丈夫和家人等。这些不是妇女的“过错”,更不能称为施暴的理由。
误区四:认为不应破坏家庭关系;家庭关系不应成为暴力不受干预的挡箭牌,干预家庭暴力最重要的目标是保护受害人。以维护家庭和谐为由,强求受害人忍耐原谅,实际上是对暴力的姑息,最终可能给家庭带来更大的不幸。
检察官支招反家暴
1、报警。受害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拨打110报警,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,及时调查取证。如果受伤,还可以要求警察协助就医、鉴定伤情。
2、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:12338。
3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当受害人遭受来自己其家庭成员的暴力侵害时,可以向法院提出发出该裁定的申请,裁定作出后,如果申请人违反裁定规定,再实施家暴等行为,将会被处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4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。家庭暴力情节较轻,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与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,告诫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。
5、及时保存证据。家庭暴力案件办理难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举证难度大,因此遭受暴力的一方必须第一时间保存好相关证据。
小贴士:家暴的证据有哪些?
1、告诫书。
2、证人证言: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发生的人的证言;
3、报警记录:家暴发生后报过警,警方的出警记录和问话笔录;
4、验伤报告:法医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、病例、医药费收据等;
5、书证:若受害者曾向妇联、居委会、双方或一方的工作单位投诉过家暴问题,这些机构可以出具书证;
6、视听资料: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或影像资料;
7、悔过书:施暴者写的保证书、忏悔书、承诺书等。
检察官温馨提醒:同居暴力也属家暴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,参照本法规定执行。”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被纳入家庭暴力,受法律约束。
消除家庭暴力,不仅需要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,还需要整个社会一起,从社会和家庭生活,从学校到职场,从具体而微小的细节做起。
反对家庭暴力,构建和谐家庭关系,关爱自己,关怀家人。
让我们能够独立又自信,还给生活最美好的样子,愿你的路上,有远方也有幸福,愿你被世界温柔以待,在未来春暖花开。
春暖花开
( 微信编辑:李艳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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